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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促進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府辦〔2019〕59號)、《東莞市促進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東商務函〔2019〕787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1年電子商務專項資金(第三方電商平臺注冊費用和服務年費支持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本次申報項目為2021年第三方電商平臺注冊費用和服務年費支持項目。
二、申報條件(以下條件需同時滿足)
1.東莞制造企業通過內貿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開設網店銷售企業自產品;
2.網店開設時間達到6個月及以上并且2021年度1-9月實際銷售業績不少于50萬元。
三、支持標準
1.東莞制造企業以本企業的名義,通過內貿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開設網店,銷售企業自產品,按2021年1-9月向平臺繳納的注冊費用和服務年費(包括交易傭金、廣告費)的25%予以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不超過50萬元。
2.東莞制造企業將線上銷售業務板塊剝離,由同一投資方設立專門的獨立法人企業(或者由該制造業企業設立子公司)并通過內貿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開設網店,銷售該制造企業自產品,按2021年1-9月向平臺繳納的注冊費用和服務年費(包括交易傭金、廣告費)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不超過50萬元。
3.該項目每年安排預算500萬元。若當年度企業申報額度超過500萬元,則按比例(500萬元/申報總額)折算分配。
四、申報資料(一式兩份)
1.登錄東莞市商務局專項資金申報管理系統,提交該系統打印且經其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申請文件原件及承諾書原件(需要有清晰的水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內貿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簽訂的服務合同(需雙方蓋章)和平臺開具的發票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4.發票明細清單;
5.網店客戶端截圖(網店首頁截圖一頁、商品列表截圖一頁、商品詳情頁面截圖兩頁)
6.網店后臺截圖(顯示網店設立日期的截圖、2021年1-9月實際銷售業績總額的截圖、發票申請頁面截圖和繳費明細截圖);
7.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注冊人與申報單位一致,需提供原件核對);
8.股權證明資料(產銷分離的東莞制造企業需提供此項證明)。
五、申報時間和申報流程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啟動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有關企業及時登錄東莞市商務局專項資金申報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并將相關紙質資料提交至所在鎮街(園區)商務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之后提交至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申報時間以提交完整紙質資料至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的時間為準,只進行網上申報而未按時提交紙質資料的,視為未申報。
六、注意事項
1、請各鎮街(園區)商務部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好資金申報工作。審核申報資料時請實地核查申報企業是否為東莞市制造企業,并在廠區大門、生產車間和生產線上產品等處拍照存檔。
2、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認真準備申報資料。申報材料必須膠裝成冊,一式兩份,每一頁均加蓋企業公章。
3、企業工作人員在遞交申報資料時,須出示企業員工證明,并帶好相關資料的原件(營業執照、合同、發票和商標注冊證等),經核對無誤后,原件退還企業。
4、不接受中介公司申辦。
七、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
聯系電話:0769-22420006。
聯系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建設路1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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